廣東首例侵害烈士名譽權公益訴訟案開庭
金羊網訊 記者董柳、實習生薛源報道:日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訴曾某某侵害四川省涼山州救火烈士名譽權公益訴訟進行了開庭審理。該案是英雄烈士保護法實施以來,廣東省首例侵害烈士名譽權公益訴訟案件。
今年3月31日下午,趙萬昆等27名森林消防指戰員和3名地方撲火人員在四川涼山木里縣撲火行動中壯烈犧牲。4月2日,應急管理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這30名英勇犧牲的同志為烈士。
當日,被告曾某某對涼山烈士救火犧牲一事在“打邊群”微信群公然發表帶有侮辱性的不當言論,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該微信群共有成員500名,群友對曾某某發表侮辱英雄的不當言論進行批評教育,但其仍不知悔改,與群友爭執,后被群主移出該群。隨后,該群群友因曾某某發表不當言論,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月4日,曾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同日,曾某某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5日。
中山市人民檢察院發現該線索后立案審查,并于7月23日向中山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中山中院后立案受理了該案。
檢察機關提出,曾某某在手機微信群中發表侮辱救火英雄的言論,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了社會公眾利益,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訴請法院判令曾某某在國家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庭審中,曾某某表示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達了對自己行為的悔恨。
該案將擇日宣判。